故事发生在一个浸泡在上世纪50年代的田园风貌中的小城镇,它还有一个很古典雅致的名字--威拉德。这里每天都沐浴在充分的日照之下,居住在小镇上的所有人都是熟人……最重要的是,威拉德还没有废除“奴隶制度”,只是他们的奴隶有点特别,是浑身散发着腐臭味道的僵尸。 如果非得从头说起,这个故事还得追溯到几年前……地球因为一大片过境的宇宙尘暴的辐射而产生了异变,使得死去之人不但重新从坟墓里爬了出来,还变成了对活人的血肉有着无止境渴望的僵尸,恐怖迅速蔓延,僵尸的族群也在不断壮大。直到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项环被发明了出来,它可以在制止僵尸的攻击性的同时,还让他们变得温顺,甚至能把他们变成人类的仆人。于是,在无限商机、利益的驱使下,一家公司应运而生:僵尸公司。 全世界人都应该感谢僵尸公司所研究出、已经获取专利权的“驯化”项圈,有了它,僵尸不再恐怖、不再吃人,而是变成了永远都不知道疲惫的园丁、送奶工、佣人甚至是宠物。僵尸公司一直在致力于宣传自己的这款“驯化”项圈不但让他们控制了僵尸,还控制了整个世界。但这一切,都是真的吗? 这个世上至少有一个人不做如是想,他就是小蒂米·罗宾森,一个有那么点愤世嫉俗的孩子,认为这个世界本身就是个颠倒黑白的是非之地,作为一名“独行侠”,蒂米只好大部分时间都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甚至就连他的父母,都快忘了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了。 当妈妈海伦打算买一只僵尸回来打理家务时,蒂米感到惊讶极了,而对于这个能和自己玩接发球游戏、本不应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生物,蒂米实在是没办法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却也只是远远的观望而已……转折出现在一个偶然的契机,僵尸从一堆小流氓手中救下了正挨欺负的蒂米,友情就在僵尸和人类之间诞生了,于是蒂米送给僵尸一个名字,叫“菲兜”。 然而不幸的是,“菲兜”的项圈出了故障,住在罗宾森家周围的邻居是一个跟着一个遭殃,等待“菲兜”的似乎只有一个命运了……在僵尸公司众所周知的僵尸控制专家巴特姆斯先生也搬到罗宾森家所在的街道上时,事态进一步复杂化,这个原本开始于一个小男孩和他的“宠物”之间的友情,最终演变成了对我们身处世界最辛辣的讽刺。